509变天后,希盟政府为人民带来许多令人雀跃的消息。在这些消息之中,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交通部长最近提出的“所有大道即日起减速10km”的献议。没减速之前,超速车子已多不胜数,现在再降低时速,我不知道其用意何在?是要给取缔执法人员多一些机会工作?
我们都知道,在高速大道驾车,太快会危及生命,不好。但是,开得太慢也会危及无辜,更不好。我们的交通执法人员,从来都只是检举超速的车子,为何不取缔低速的车主呢?这话怎说?且听我道来。
话说,我自己开车在大道上行驶,也不开快,就标准时速100km,经过一些城镇路口时,很多时候会突然遇上一辆不知哪个甘榜跑出来的龟速车,就开大概50到60罢了。也许对那个人来说,开上这个时速,已经是“很快”了,可是对于我们这些一直走着100km,甚至更快的驾车人士来说,那是很危险的啊。有经验的驾车人士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万一发生事故,那是谁的错?大家又会把矛头指向驾得快的车主,于是有献议要严厉取缔驾快车的车主!试问:这公平吗?有时,我们的高速大道,最终成了低速大路,很多时候是这一个原因造成的。难道我们就是必须取缔驾快的车主才能减少车祸发生率?大家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那些冒然驶上大道,却以龟速前进的车主,也是肇祸者?他们不也应该被取缔吗?我认为,如果车主胆子小,不敢驾到合理时速,就不该上高速大道,以免害人害己。换言之,我认为所有大道都应该设定一个最低时速,不能开到那个指定车速的车主,就走替代路好了,以免制造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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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刊于7/7/18 南洋言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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