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2.19

《说好的个人隐私权呢?》

最近,我频频接到一些来自银行、保险公司及债务重组公司的电话,向我兜售一些
产品或服务。我很好奇这些人或机构是怎么拿到我的个人信息的。从2010 年开始,我国
就有一个叫做个人隐私保护法令,意即未经我们的许可,任何机构都不能泄露其客户
的资料。然而,这些年来,这法令好像没有起到什么实际作用。于是,坊间诈骗案件还
是继续发生,盗用身份申请贷款或信用卡事件仍是不曾间断。

其实,回头想想,我们的个人资料是怎么被收集到的呢?我们姑且不说我们日常
到银行申请各种户头或贷款时必须提供的资料,就算是到商场购物,有时也会遇上购物
超过若干数目,就可前往柜台拿赠品的促销,这时,商场的工作人员就会拿我们填资料;
其次,现在商家为留住客户,常会实行会员积分制度,于是当我们填表格加入各种商
店的会员制时,又把自己的个人资料双手奉上了;还有各种在商场填资料送礼物的活动,
也会拿到我们的个人资料。这些资料收集起来了,就是一笔可以卖出去的数据了。

我记得我每一次都会在“不允许透露个人资料”的方格内打勾,但是看来资料还是
卖给了一些商家。所以,我三不五时就会有人拨电来说我得奖、可以获得免费旅游配套
之类的。开始时,我还会与之闲扯,再礼貌婉拒;现在则是烦不胜烦,直接挂断电话。
尤其是接到一些语音怪怪,连我的名字也读不准,说着听不懂英文的电话时,我是二
话不说就挂掉电话的。

看来,对于这隐私法令,有关方面真的必须采取行动,以保障消费者及人民的隐私
权,以免电话诈骗事件持续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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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刊于 22/12/2019 南洋言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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