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我们的电子钱包也像我国多元文化一样多元,计有Boost,Touch nGo, Grapay, Fave pay, 还有马来亚银行的QRpay,用马币的WeChatPay,unionpay等等,不胜枚举。在特定的商场,他们还有他们自己的电子钱包,如 乌达玛(1 Utama)的1 Pay及双威金字塔的“双威朋友”(SunwayPals)。试想:要用一种电子钱包就得下载一个应用程序(apps),那么电话的存储不是全被占据?这样一来,谁会愿意使用电子钱包?如果选择只下载一个,又无法处处使用,也就失去了下载的意义,人民也就更不会去做实名认证以获得所谓的奖励了。如此一来,政府要鼓励人们用电子钱包的本意就无法达标了。
其实,为何我国无法像在中国一样,只用一或两种电子钱包就好?在中国,微信支付及支付宝就全中国通用的电子钱包,尤其是支付宝,它简直普遍到就算游客到访也可下载限用三个月的游客支付宝。这样电子钱包使用率就会提高,也会有更多人响应,它才有机会扩展至连街市小贩也会用电子钱包收款的境界。
大马和中国相比,人口面积都比中国小很多,但是在建立电子钱包种类方面,我国却比中国更多,这是不是说明我国虽为弹丸小国,不只种族多元,电子钱包也一样多样化?我们是以这个引以为傲的吗?
总而言之,要让电子钱包普及化,真的不要贪多,保留一到两个就好,商家也容易跟上脚步,给顾客提供电子钱包付费的方式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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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刊于8.1.2020 南洋言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