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1

迟放学用心良苦

2011年5月8日,全国教师专业职工总会(教专)总秘书骆燕萍促请教育部严惩擅自加长小学一年级上课时间的学校,尤其是华小与淡小。她说,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于今年实行的小学一年级的小学课程标准(KSSR)的最长上课时间为1380分钟,但却有许多校长擅自增加课时,违抗了教育部指令,所以应该收到对付。她还强调说,教育不是培养机械化的学生,这新课程纲要主要通过有趣的学习,培养有革新、创意及思考能力的学生。故,延长上课时间,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
她这番言论,想当然是站在因为延长上课时间,导致上课课时增加的老师的立场来说的。诚然,她的理由充足,基本上理论是可以成立的。然而,我身为三个就读于不同年级的孩子的家长,却无法认同骆秘书的这番言论。
首先,先说孩子的交通及安全问题。我认为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因为一个孩子再怎么有创意、有思考能力,一次的大意,造成意外的话,就什么都不必谈了。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孩子上学,大多由人载送,不同的放学时间,真的为载送者或家长增添负担。若让他们在学校等年级较高的兄姐放学后才一起载回,却又让人担心孩子乱走乱闯,发生意外。毕竟,那些只是一年级的孩子。有鉴于此,让孩子迟放学,让他们呆在课室多学习语文,又有老师看管,有何不好?就这一点,我就十分赞成华校职工会马六甲分会主席杨清亮校长所说的“为了学生安全,校长有权加节数”这句话。
其次,若说增加上课时间30分钟,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的兴趣,这点我却又不认同。试想,如果老师上课时教学方式轻松有趣,孩子们多上那三十分钟的课,只会让他们更喜欢学习,哪有引起反弹之理?反之,若老师平时上课已一味灌输,要学生死记硬背,那就算没有那三十分钟的加课时间,也是一样抹杀孩子的创意!再说,就算孩子提早放学,家里又没有人给予他们指导,反而会让他们学会浪费时间,养成懒散的习惯!
其实,我要说的很简单,华小延长放学时间,有其用心良苦的地方,我想大部分家长也会认同。毕竟问题并不是出现在上课时间的长短,而是学习方式是否能启发孩子的创意,如是而已。
如果孩子在校能快乐学习,迟放学又有什么不好?


此文刊于12/5/2011星洲《言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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