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教师多年,评阅作文无数。一般稍阅览一遍,大概就知道该学生的能力了。其实,评阅作文,并非一成不变,可以从多方面考量学生要通过文章表达的事物。然,基本上来说,学生必须做到言之有物。而那个“物”,指的就是内容。文章的高下,就与内容的优劣有直接关系。
唐宋八大家之一——韩愈就推崇“文以载道”。一篇没有思想内容或者大逆不道的文章,就难以得到认同,更不用说流芳百世了。就因为这样,身为育人的工作者,常会苦口婆心的劝学生必须向上向善;对功利主义、考试至上的学生,我们就会用“考试的帽子”来锻炼,期盼他们能从潜意识里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
我认为:思想是行为的前提,如果思想不对了,行为就会有偏差。如果一个人脑子里常有负面的想法,日后就必会有往这方面行动的意识。当然,我们无可否认,每个人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有坏点子,但我们让孩子接受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他们学会用思想去“扬善抑恶”,那绝对不是教学生“故作虚假”。如果看官认为教学生往好方面思考及写作,就是教他们“作假”,那么我们就不必有道德教育了。如果老师任由学生在文章中大写一些不健康,甚至大逆不道的内容,而认为他们是有创意的,那实在是在荼毒他们的思想,教他们不对的事,是不可原谅的。故,若考试局定下“思想健康”的批改准则,我倒觉得那是正确的。毕竟我们就是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就算我们有言论自由,也不是什么都可以乱说乱写的。
文字就像一把刀,能救人也能伤人。教育的最终目的,不就是救人吗?从古至今,一篇好文章,得以千古传颂,若非内容精湛,引人深思;就是文采优美,能做典范。否则,市面上那些淫逆不道的书本,早就登上大雅之堂了,我们又何必将之归类为不良书刊?所以,说到作文的评阅,我还是认为它还是必须以道德行为作标准,否则,日后这些习惯这样写文章的学生作奸犯科的机率还是很高的。
刊于8/11/2010星洲《言路》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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