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10

传票打折对奉公守法者不公平

最近,交通部给予罚单折扣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有人欢喜有人气。欢喜者是那些尚未缴交罚单的人,此番折扣优惠可谓是天降横财,无端省了一笔;气的人就是那些奉公守法、中了罚单寝食难安的人,他们会恨自己在收到罚单后就赶紧偿还的愚蠢。

笔者驾车经验近20年,从来不敢轻易犯规,有几次不小心,犯了规,羞愧之心满胸怀,收到罚单后,在几天内就缴还罚款,以求安枕,从未获得一分一毫的折扣。最近的一次受罚,是在上个月,笔者送打印机到八打灵某区维修时,只是将车子停在一个没有画上泊车线条的路边,就被眼明手快的交通部官员抄牌了。我有错在先,收到罚单后,不到一星期,就去还清罚单了。朋友都劝我不必那么紧张,反正现已年尾,政府一定会推出优惠配套的。我没听他的劝告,而过不久,政府果然不出所料推出了缴付罚单5折的优惠!我虽然有点懊悔有点气,但仍觉得政府此举不明智。

首先,我们想想:那些延迟交罚单的驾车人士是因穷困而无法还吗?还是因为忙得没时间?抑或根本对这些罚单没有感觉,知道有优惠时才顺水推舟的去还?毕竟,能用一半的价钱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何其爽快?

政府说他们给予折扣,是要体恤人民生活的困苦,但是,试问:这样的做法,不是与初获传票时,单据上所写的“若车主迟还罚单,当局将会采取法律行动”的言辞自相矛盾吗?

一个人犯了错,本就应思己过,进而改过。如果政府一定要给优惠,我认为,政府应该给那些一收到罚单,就被良心谴责,坐立不安的公路使用者。他们一般会为求心安而尽速缴付罚款。这样的人,一般会牢记他们犯下的错,一般也不会重犯。所以,给他们优惠,一来可以让他们知道,政府真的是体恤民困,他们也会因此记得不能再犯错。如今,政府给屡犯错误者优惠,就犹如助纣为虐,不但无法有效警惕民心,还有鼓励人民违法之嫌,当中更对奉公守法者不公平。

*在生活中,我们不是一直教导孩子:犯错受罚,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的吗?我们若勇于认错(缴罚单),就会获得“从轻发落”(有优惠)。若犯错者,迟迟不认错(拖延罚单),就应严厉惩治(罚款提高)。正如柳宗元在《断刑论》一文中所言“赏务速而后有劝,罚务速而后有惩”一般。如果犯错后,还可以享有好处,谁会不犯错?他们甚至会因此有“不还罚单才能享有折扣”的想法,届时,政府若还想扳回罚款难收回的局势,恐怕就太难矣!。

* 被编者删除了~~
此文刊于8/12/2010 星洲《言路》版
 

2 comments:

Kok Keon said...

我同意妳的论点。

luckysquare said...

谢谢~~那言论乃肺腑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