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午后,母亲收到一封公函,内容大概是说要母亲第二天亲自到某区领取送给老人家的100元购物礼券。报到及购物时间也都已经安排好了。由于有关单位定下的时间是很多人都还是有工作的周六,而我也是其一,故无法走开。若要更改个人行程配合母亲,却也因为时间紧迫,无法做出改动。不能带母亲去报到及领取购物券,母亲唯有略带无奈的表示不要去拿了。虽然知道母亲失望了,但我除了深感抱歉外,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为此,我不禁想到当局派发这些类似援助金的礼券诚意何在?倘若礼券是发给老人家的,当局就该想到他们肯定需要有人载送及陪同。那在选择日期时间就必须注意。当局既是为民服务,如果要孩子配合当局的时间载父母去拿礼券,孩子当然也可以作出安排,但当局就得给孩子多一点时间作安排。今天通知,明天就得出席,而且就只有一天,那就未免难了一点。毕竟,孩子不是每天吃饱没事做等拿礼券的一群。要不然,就定下一段时限,让人自由选择时间去领取礼券及选购物品,而不是非得要与当局一起在固定的时间购物不可。老人家虽然没有工作,当他们却不是乞丐,更不是等待怜悯的一群,让他们呆呆等待购物,或被当局当做傀儡,任由摆布,都不是为人孩子者愿意看到的。当局这样做,难免会让人联想到:到底彼等是真心要派发礼券,让老人家开心?还是只为了要得到宣传效果而已?若是前者,为什么又不让长者有更充裕的时间去领取礼券?
送礼,讲究的是诚意,如果不是有心要在这新年即将来临之际,让老人家开心,而只是为了谋求个私己的利益,恐怕还是无法得人心,搞不好还会落得吃力不讨好,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此文刊于25.2.2013 星洲《言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