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4

应更注重人文教育


      从报章新闻,我们经常会看到诸如青年偷抢掳掠,进屋行窃,杀害屋主以致盗贼伏诛的案件。这些案件的接连发生,除了显示社会治安江河日下意外,其实也带出了一些信息。

一般上,若盗贼被诛,死者的妈妈定会悲痛大哭,声泪俱下地说自己孩子很乖巧孝顺,不该被杀,甚至还会质疑警方开枪的动机,似在为儿子伸冤。我每次看了新闻,就会直接联想到“在父母眼中没有不是的孩子”这句话。
           
犯罪年龄年轻化,执法单位一般都认为父母及社会人士皆有责任去克服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青少年应该被授予良好的社会价值观,以免走上歪路。

诚然,不管孩子长大后多么顽劣不听教,在父母心目中,他们永远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心肝宝贝。我能够明白一个母亲霎时失去自己含辛茹苦养育长大的孩子时的锥心之痛。但,孩子杀害别人,别人的父母无辜承受丧子之痛,情况不更堪怜吗?

如果那个妈妈愿意冷静思考:孩子今天破屋行劫,本已是有错在先,实不该再怪罪别人,反应去想想自己在育儿过程中,出现了什么纰漏才是上策,以免其他较小的孩子重蹈覆辙。

根据几个类似案件中的妈妈都说她们的孩子每月都会给家用,而做母亲的就从来不过问孩子在外的活动!我想: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对父母来说,不过问表示信任;对孩子来说,不过问则是不关心。为什么孩子会铤而走险?那也许是因为今日许多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只过于呵护,就算孩子错了也极力维护,让孩子无法学会分辨对错;灌输给孩子的也是“金钱万能”的观念。所以,孩子长大后,生活拮据时,就会罔顾别人的感受,干下非法的勾当。他们与父母的关系的好坏,也以他们所给金钱的多寡来衡量。

我常想:如果父母在育儿的过程中,注重的是人文的教育,启发他们尽孝的意义。我想今天有许多罪案是可以避免的。

            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若我们能教会孩子,时时照顾到父母担心之情,告诉他们自己的行踪,那么他们就不会有行为上的偏差了。

孔子也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之不孝。”若我们能让孩子意识到父母对自己的恩情深重,那么他们行事说话前就会三思;若他们对家人有所牵挂,明白“白头人送黑头人”是为人父母最大的悲哀,就会推己及人,不会轻易让自己或别人受伤。
为此,我认为现今教育应更注重人文教育,大家别再为成绩而争长短,务必让当今社会风气回到以前那种百善孝为先的世代,届时人们才有机会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

此文刊于1/6/2014 南洋《言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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